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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18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时间: 2018-09-07     浏览次数: 

国际关系学院

2018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川外教(2017)4号]和《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外教(2017)5号],以及《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川外教务处(2018)71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我院推免生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进行推荐工作。

 第二条 本次推荐工作,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在对考生综合测评基础上,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第三条 根据相关规定,我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及部分教师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的推免生工作。国际关系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玉梅、刘忠政,组员:申安桂、宋国华、李金树、杨红、白中。学术专长生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刘玉梅、刘忠政、宋国华、朱天祥、张庆。

第四条 推荐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兼优,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 分。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外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六级考试需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3、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0 分,或者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 分;

4、英语专业按照前三个学年全年级共修专业教育课程平均成绩,一年级占10%、二年级占20%、三年级占30%,全国专四和校专六成绩各占20%的方法进行综合测评排名;外交学、国际政治专业按照专业教育课程平均成绩进行综合测评排名。

(三) “学术特长生”的推免条件及程序参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外教【2017】5号)执行。“学术特长生”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经本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仍需参与学院综合测评和排名,学生但所有材料,含教授推荐信要在学院网站进行进行公示。专家审核小组需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专家审核小组确认学术特长生推免名单后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再报教务处和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
(四)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时,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不得低于80%(学业成绩测算涵盖的课程门数应不少于该专业实际开设核心课程门数的80%),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含授权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所占权重总计不得高于20%(其中,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权重总计不得高于10%)。

       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可对学生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我院将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学生在综合总成绩基础上予以适当加分,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分,具体加分由工作小组集体审核确定。)

(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我院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第五条  推荐名额

(一)按照学校规定的我院限额8人(含“学术特长生”),进行1:1.5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英语专业6人、外交学1人、国际政治1人。

(二)推免研究生名额分配按符合推免条件综合测评排名靠前的同学优先选择的原则进行推荐,并填报志愿。学生自愿申请推免资格时,普通推免生、学术特长生和支教团推免生三种类型只能选择其一,不能交叉申请。

第六条 推荐程序

根据要求,申报学生须将下列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文档各1份送交至辅导员办公室,其中申请报名及相关材料递交时间截至2018年9月10日中午12:00。

①《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②推免生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红章)

③“学术特长生”全套材料(含《申请表》、《推荐信》和获奖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申安桂、 白中 电话:65380501    65385274

若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导致无法上传名单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其他

(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由学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根据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请各教学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并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对于没有完成推荐计划的院系或单列项目,所剩余推荐名额由学校“2019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进行调配。

(四)已经获得推免资格,但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五)2019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由校团委依照《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制定具体选拔办法,并参照本通知时间进程负责实施,将推荐名单报与教务处统一进行后续工作。

(六)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19届毕业学生一经确定不得放弃。

第八条 监督投诉

学校设立推免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如对本次推免生工作有疑义,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实名咨询与投诉。

纪委(监察处)  65385224

教务处            65385676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际关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重庆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18年9月6日  

附件:

1、《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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