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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23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时间: 2022-09-09     浏览次数: 

国际关系学院

2023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我院推免生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进行推荐工作。

第二条 本次推荐工作,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在对考生综合测评基础上,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第三条 根据相关规定,我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的推免生工作。国际关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高绍邦、宋国华,副组长:吴兵,组员:张国玺、王亮、周思邑、唐宇、石巧品、何琴。“学术特长生”推免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吴兵、龙兴春、席桂桂、郭兵云、游涵。

第四条 推荐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兼优,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以班为单位)。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全部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外交学专业和国际政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0分,或者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需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4.外交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分别按照该专业共修的专业教育课程平均成绩进行各专业学业成绩排名,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按照该班共修的专业教育课程平均成绩进行学业成绩排名。

(三)“学术特长生”的推免条件及程序参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执行。“学术特长生”本人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证明材料、推荐信,经本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仍需参与学院综合测评和排名。学生提供的、可以证明其具有学术特长的所有材料(含教授推荐信)需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院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确认“学术特长生”推免名单后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再报学校进行复审。
(四)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时,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为95%(学业成绩测算大一、大二、大三年级的专业必修课与限选课的课程平均分),学术竞赛、发表论文、参加项目、发明专利、参军服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所占权重共5%(其中,社会实践奖、文艺项目奖、体育项目奖主要是指获国家级奖励者,各取标志性项目一项计入加分),具体加分由工作小组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集体审核确定。转专业的学生计算其到所转学院后修读的课程成绩,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和该学院学生一致。

(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我院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或《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第五条  推荐名额

(一)学校分配我院名额为4人(含“学术特长生”),按照1:1.5的比例进行差额推荐。现根据我院实际,具体及拟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外交学专业1人,拟推荐2人;国际政治专业1人,拟推荐2人;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1人,拟推荐2人;“学术特长生”1人(若无“学术特长生”,此名额在外交学、国际政治专业和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普通推免生中择优产生)。

(二)推免研究生名额分配按符合推免条件综合测评排名靠前的同学优先选择的原则进行推荐,并填报志愿。学生自愿申请推免资格时,普通推免生、学术特长生和支教团推免生三种类型只能选择其一,不能交叉申请。

第六条  推荐程序

(一)根据要求,申报学生须将下列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文档各1份送交至辅导员办公室,其中申请报名及相关材料递交时间截至2022年9月9日下午14:00。

①《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同时收取复印件)

②申请推免生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红章)

③“学术特长生”全套材料(含《申请表》、《推荐信》和获奖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吴兵、石巧品 电话:65385839、65381243

若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导致无法上传名单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关责任。

(二)学院公示期本《细则》于9月9日发布在学院网站上。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测评后,推免生拟推荐名单、综合评价成绩(包括学业成绩和附加分成绩)和附加分材料清单将在9月9日-14日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可以证明“学术特长生”具有学术特长的所有材料(含3名及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的联名推荐信)将在9月9日-14日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第七条  其他

(一)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参加与学业相关的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将从严把关。

(三)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由学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根据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

(五)已经获得推免资格,但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六)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23届毕业学生一经确定不得放弃。

第八条 监督投诉

为确保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校设立举报电话:

纪检监察室     65385224

教务处         65382249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际关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重庆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22年9月9日

附件:

1.《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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