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第十九周(2016年1月11日-1月15日)为实践周,根据教学需要,我院安排以下灵活多样、适合本专业及年级特点的实践活动,具体如下:
1.学生可根据需要,联系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单位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2.与我院实践教学基地协调,安排满足要求的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
3.留校实习的学生,将安排读书报告会、时事论坛、模拟国际组织大会、专家讲座等相关活动。
各个年级辅导员向学生宣传我院实习安排,并做相关统计,以便安排相应的实习活动。各个年级辅导员务必于2016年1月5日前向我院实验教学教研室上报实践周学生的意愿,以便整体把握情况,安排实施。此外,各个年级辅导员务必在实践周开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践周期间要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指导。
下学期开学后,各个年级辅导员于2015年3月12日前向实验教学实验室上报各专业各年级实践周活动总结。联系人:周权,电话:18182206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