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川外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研究生院关于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研究生教学、培养和学生工作的分管领导任组员,共同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适用专业
比较制度学。
凡报考我院比较制度学专业的考生,或调剂至我院比较制度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
三、报到、资格审查及体检
1.考生报到
时间:3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地点:国际关系学院教学办公室(西区行政办公楼B505)
考生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
非应届生:报到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红章,公章复印无效)、毕业证书原件。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成绩单、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应 届 生:报到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红章,公章复印无效)、学生证。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3.体检: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进行体检(需空腹抽血)。时间为3月31日-4月1日全天,地点为我校校医院。
四、复试安排
1.专业笔试
时间:4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地点:西区教学楼A204教室
2. 综合面试
时间:4月1日(星期五)下午3:00-6:00
地点:西区教学楼A204教室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复试成绩的计算和录取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静静老师
联系电话:023-65380881
本细则由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国际关系学院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