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2027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我院推免生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进行推荐工作。
第二条 本次推荐工作,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在对考生综合测评基础上,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第三条 根据相关规定,我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的推免生工作。国际关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宋国华、马驭骅,副组长:周思邑,组员:王亮、王然、陈丽娅、张国玺、游涵、石巧品;“学术特长生”推免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周思邑、龙兴春、席桂桂、张国玺、郭兵云;材料审核专家组:陈丽娅、张国玺,游涵,王然,石巧品。
第四条 推荐条件
(一)推免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以班为单位)。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外交学专业和国际政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0分,或者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需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4.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5.外交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分别按照该专业共修的专业教育课程平均成绩进行各专业学业成绩排名,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按照该班共修的专业教育课程平均成绩进行学业成绩排名。
(五)“学术特长生”的推免条件及程序参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执行。“学术特长生”本人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证明材料、推荐信,经本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学生提供的、可以证明其具有学术特长的所有材料(含教授推荐信)需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学术特长生”推免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确认“学术特长生”推免名单后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再报学校进行复审。
(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时,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为95%(学业成绩测算大一、大二、大三年级的专业必修课与限选课的课程平均分),学术竞赛、发表论文、参加项目、发明专利、参军服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所占权重共5%(其中,社会实践奖、文艺项目奖、体育项目奖主要是指获国家级奖励者),学生在某一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单项,分值累计不得超过学校公布项目的最高分。一般应按专业或班级分配推免生名额进行遴选,推荐结果排序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加分指标的学生单列名额单独排序。具体加分由工作小组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列表》《国际关系学院学术竞赛参考目录》集体审核确定。转专业的学生计算其到所转学院后修读的课程成绩,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和该学院学生一致。
(七)在学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八)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我院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或《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第五条 推荐名额
推免研究生名额分配按符合推免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靠前的同学优先选择的原则进行推荐,并填报志愿。学生自愿申请推免资格时,普通推免生、学术特长生和支教团推免生三种类型只能选择其一,不能交叉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如发现推荐人选不符合推荐条件或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可由候补人选顺次递补。
第六条 推荐程序
(一)根据要求,申报学生须将下列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文档各1份送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①《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同时收取复印件)
②申请推免生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联系人:石巧品 何琴 电话:65381243、65385279
若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导致无法上传名单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关责任。
(二)学院公示期
本《细则》确定后及时发布在学院网站上。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测评后,将学生名单(含备选人员)、综合成绩(含学业成绩、附加分成绩)和附加分材料清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第七条 其他
(一)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加强对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发明专利等情况的审核,要求相关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严格审核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进行核实。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和志愿服务等其他加分项均须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按照“权威、可信、从严”的原则确定加分指标,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原则上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高水平竞赛奖项原则上应为学生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原则上国内赛事限全国赛或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全国较高水平的比赛,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报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院和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根据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
(六)已经获得推免资格,但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七)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27届毕业学生一经确定不得放弃。
第八条 监督投诉
为确保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校设立举报电话:
纪检监察室 65385224
教务处 65382249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际关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26年9月4日